未按规定报告股东变更事项北京格林保代和一名高管被处罚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18:55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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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龙网北京5月3日讯 5月2日,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京保监罚〔2017〕6号行政处罚书显示,北京格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格林代理公司)未按规定报告股东变更事项的行为,违反了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》第十四条,被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违规行为,并给予警告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时任格林代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刁光宇(身份证号:130128XXXXXXXX0077),是对上述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根据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》第七十条,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刁光宇处以警告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